南通高新区2024-2025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及零星应急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高新区2024-2025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及零星应急工程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高新管审[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高新区2024-2025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及零星应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高新区辖区范围。 2.1.2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巡查费 60 万元/2年,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另行支付)。2.1.3招标控制费率:按江苏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13 修订)版×90%,报价时按费率报价.(如CA系统开标一览表中无费率报价,报价时采用以下方法:如报85%,则填写85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单项投资额不超过30万元,巡查费 60 万元/2年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另行支付,总投资额不超过1500万元。2.1.4服务期限要求:730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按业主要求完成。
2.2招标范围:南区:北至通吕运河,东至东方大道,南至青年东路,西至 G345(钟秀东路向西至与南通市交接处);西区:南至通吕运河,东至竖石河,西至 G345,北至银河路及银河路向北高新区范围。
2.3巡查及维修要求:维修期内市政日常巡查(道路、桥梁、路灯、信号灯、标志、标线、护岸、雨、污水管道、窨井等);道路、桥梁、雨、污水(井)管道(地下有限空间)等设施的维修管护,业主指定道口开设、相关抢修等应急工程(30 万元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要求的资质)未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5月10日至 2024年5月23日 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nantong.gov.cn/);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投标单位(招标通方式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函)。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5月23日9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 | 地 址 : | 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鑫河湾奥建大厦 |
联系人: | 季先生 | 联系人: | 高先生 |
电 话: | 0513-86028906 | 电 话 : | 15106289000 15206290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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