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镇江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JXH-2024-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镇江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公安厅、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公路[2022]3号)、《关于开展2023年镇江市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精细化工程招标工作的请示的签呈》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镇江市G233 等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方案设计的批复》(苏交公设施〔2024〕6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共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标段号为JXH-2024-1,实施路段如下:
实施段一:上隍路下穿 S238 主路,并与 238 省道(金港大道)辅道平交,路口为标志标线控制。238 省道辅道为单向道路,机动车道宽 4m、非机动车道宽 3m、人行道宽 2m。上隍路为县道,双向两车道。本次需对S238与上隍路交叉口进行改造。
实施段二:233 国道丹徒段 K1665+700~K1673+800 长度 8.034km,为一级公路路段,双向四车道,沥青砼路面,设计速度 100km/h。路段路基宽度 27.5m,中分带为绿化带+ 缘石+波形梁护栏。 本次改造范围为 K1670+600 处 233 国道与 307 县道(冷遹路)及德胜路五路交叉口,路面宽度为 26.2m。
实施段三:340 省道丹阳段为一级公路路段,双向四车道,沥青砼路面,设计速度 80km/h。路段路基宽度 23m,路面宽度 21m,中分带为 Grd-Am-2E 波形梁护栏。本次需对K111+240~K119+500 范围内临水路段增设护栏。
招标范围为以上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
质量等级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工程施工的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8月19日,共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企业2019年1月1日(时间以投标报表5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的路基、路面施工项目和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为准。若采用联合体投标,业绩为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或联合体各方资质允许承接范围的业绩);
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日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准。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2019年1月1日(时间以投标报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的路基、路面施工项目和一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以投标报表表4为准)。
项目总工: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中为准。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总工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若采用联合体投标,专职安全员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4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往前推连续三个月(不含当月,即2024年2月、2024年3月、2024年4月)的社保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单位。
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镇财采[2022]22号文落实:
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是否列为中小微企业。
3.1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二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所投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推荐为中标价较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后续标段中不再推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 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69 号
联系人:王科
电话:0511-85630246
招标代理: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万达广场2-2203室
联系人:周工
电话:15961281471
邮箱:Jsgrown@163.com
8.其它
8.1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预约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购。
(4)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4年5月30日9时30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镇江市冠城路 8 号(体育会展中心北侧)工人大厦裙楼 7 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投标人应保证网上预约时留的手机号码能联系上,如若投标人自接到解密通知起半小时内未解密文件,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8.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由招标人按规定对企业信用评价进行扣分并将违约行为上报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8.7 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8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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