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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金陵中学周边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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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金陵中学周边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4-29 16:46:45来源: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2024-04原文链接http://222.184.31.247:50088/EpointWebBuilder/pageRedirectAction.action?cmd=pageRedirect&locationurl=http://ggzy.huaian.gov.cn/&infoid=f304548b-7c95-459d-8837-5ec79c24a3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淮安金陵中学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2419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名采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淮安金陵中学周边道路建设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区山阳街道

2.1.2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道路工程,占地面积约18.6万平方米,全长约6241米(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为准),其中,汪廷珍路(山阳大道至藏军洞路)长约406米、宽约30米,占地面积约12180平方米;汪廷珍路(藏军洞路至杜康桥路)长约551米、宽约30米,占地面积约16530平方米;奉公路(山阳大道至藏军洞路)长约394米,宽约18米,占地面积约7092平方米;奉公路(藏军洞路至杜康桥路)长约544米,宽约18米,占地面积约9792平方米;边寿民路(山阳大道至翔宇大道)长约1363米,宽约42米,占地面积约57246平方米;藏军洞路(铁云路至边寿民路) 长约1012米,宽约30米,占地面积约30360平方米;团结路(铁云路至汪廷珍路)长约430米,宽约18米,占地面积约7740平方米;团结路(汪廷珍路至奉公路)长约283米,宽约18米,占地面积约5094平方米;团结路(奉公路至边寿民路)长约281米,宽约18米,占地面积约5058平方米;杜康桥路(铁云路至边寿民路)长约977米,宽约36米,占地面积约35172平方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同步实施排水、照明、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监控、绿化等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203058811.27

2.1.4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新建道路工程,占地面积约18.6万平方米,全长约6241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同步实施排水、照明、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监控、绿化等工程。(具体以招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 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

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 2020 4 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1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3.5.2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内没有 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 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5.3企业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429日至 2024 527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获取(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

http://ggzy.huaian.gov.cn: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4.3 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4 528 9 00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投标报价: 82

施工组织设计: 10

项目负责人业绩: 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6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 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 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10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t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3(2)

施工组织设计(10 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满分2分 。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满分1分 。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满分2分 。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满分1分 。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1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2分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满分1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符合前附表的暗标要求;

4)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3.3(3)

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分):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需含排水、合杆照明、标志标线、智能监控、绿化等工程),1个得2分,满分2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须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 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

2)施工合同;

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 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注:1)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工程造价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 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 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4 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 称、承包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 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的施工部分金额应满足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能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

7)本项目已作为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再参与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且投标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

8)投标人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类似业绩中担任的职务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投标人提供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其施工项目经理可作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必须有施工项目经理相应描述或签字如以上材料无法证明,须提供该项目招标人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9)以上证明材料均需链接至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2.3.3(4)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6分)

信用得分=6%×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直接取用。)

注:(1)企业信用评分按专业类别查询,不区分主增项。

2)新取得资质(指投标截止日倒算一年取得资质)的淮安市本地企业的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中查询不到的) ,取同类别、同等级淮安市本地企业的本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作为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非新取得资质的淮安市本地企业本时段信用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中查询不到的,按0分记取。

3)首次进入我市行政区域的外地(外省,外市)建筑业企业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取在我市施工的同类别、同等级外来企业的本考核时段信用考核得分平均分作为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注: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使用参考文件:《关于印发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淮住建发〔2014〕4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淮住建〔2015〕18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本阶段信用考核分使用有效期为评价公示截止之日至下一阶段评价公示截止之日前一日。

4)首次进入我市行政区域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和新取得资质的本地企业可以在开标前申请进入淮安市建筑市场综合信 用评价管理系统( http://222.184.121.74:8080/Zhxyglpt/)

5)在本阶段信用分有效期内,投标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若无新企业名称的信用分,则以变更前企业名称的本阶段信用分为准。(提供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证明材料)。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经济标:投标报价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3、评审顺序:

1)初步评审结束后先评审商务标和技术标,根据评审得分汇总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 9 家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经济标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均进入下一阶段经济标评审),投标企业数量低于9家时可以全部推荐进入经济标评审。

2)最终按进入经济标评审的投标单位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取前7家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提出不排名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2.3.5

定标因素

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类型特点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考察情况作为定标因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淮安市名采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安区经八路80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17-85908890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江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B27-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17-84933011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城西北路 29 号(淮安区委党校院内西北侧办公楼)

联系电话:0517-85189609、85189618

2024年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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