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引水保护带(水腊公路-通济街、成大街至枫岭街)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4]054号
1.招标条件
玉溪引水保护带(水腊公路-通济街、成大街至枫岭街)附属设施工程 已经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丽发改开审〔2024〕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1-331151-04-01-614353,建设资金来自丽水经开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总投资8535.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54.1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实施面积约69999平方米,其中硬质铺装面积约16820平方米,两个停车场硬质铺装面积合计45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生态提升、给排水、照明、电力配套、标志标线等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溪引水防护带沿线(水腊公路-通济街、成大街至枫岭街)。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铺装工程、附属工程、管理用房、生态修复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电源接入及配电工程。
2.3最高投标限价:18702970.00元。
2.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6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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