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32024074010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西施工[2024]0703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河西区景海道(春海路-内江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批复(城市)【2023】2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 ,建设资金为 1629.17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629.17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323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河西区景海道(春海路-内江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323米,河西区境内,西起春海路,东至内江路,全长323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等工程,总投资额1629.17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河西区景海道(春海路-内江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招标范围:河西区景海道(春海路-内江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位于天津市河西区,修筑范围西起春海路、东至内江路,修建全长323米,道路红线宽 12 米,车行道面积2904平方米(含罩面468平方米),人行道面积1635平方米。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等工程。1、道路工程:景海道,西起春海路,东至内江路,全长323米,道路红线宽 12 米,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2、排水工程:(1)雨水工程:新建d600~d1000雨水管道,长度为362m,埋深约2.8~3.8m,d300~d400雨水口连接管,长度115m;(2)污水工程:新建d400污水管道,长度为365m,埋深约1.7~2.9m;(3)界外雨水工程:新建d600雨水管道,长度为45m;(4)界外污水工程:新建d400污水管道,长度为57m。3、配套工程:(1)交通工程:主要为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监控和箱站等;(2)照明工程:随道路新建路灯人行道单侧设置路灯;(3)给水工程:新建DN300给水管道,主干管长度321m,预留DN200预埋管道,长度16m;(4)再生水工程:新建DN300再生水管道,主干管长度342m,预留DN200预埋管道,长度17m;(5)燃气工程:新建DN300天然气管道,长度329m,中压管道设计压力:0.4MPa。总投资额997.0653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8月31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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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社保证明)且单独配置;(3)正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投标单位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单位在开标当天查询各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且打印交于评标委员会评审。以开标当天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如投标单位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5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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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1205B获取文件;备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款规定的投标人,请携上述资料、投标确认单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振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邮政编码:300200联系人:刘松电话:022-28113194
传 真:022-2834007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岳秀(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1205B
邮政编码:300200联系人:周邠彧电话:022-88239925
传 真:022-88239925
日期:2024年07月1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松
电话:022-28113194传真:022-28340078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甄芳芳 赵莹
电话:28362171传真:28362171电子邮箱:hxqzjwjzscglk@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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