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远县黑石岭道路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 已由 宁远县 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宁 发改 审批 [202 4 ] 2 号 文立项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 已由 宁远 县交通运输局 宁交批 [ 2024] 5 号文进行批 准 复,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招标人为 宁远县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宁远县文庙街道李家寨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 1)建设规模: 全长 1.343公里,路基宽8米,路面宽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四级(I类)公路,单幅双车道。主要工程量有:路基土石方28734立方米,沥青路面10709平方米,路基防护排水4380.5立方米,单柱式标志标牌13块,单悬臂标志标牌3块,标线802.2平方米,波形护栏904米,轮廓标113个等配套基础设施 ,招标金额 6360092.15元(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等。
( 2) 招标范围 及 标段划分 :
招标范围为宁远县黑石岭道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总价范围内调整建设内容。
本项目施工招标分 1个标段。
2.3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近5年(按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 独立 完成过 1项合同 里程 不少 于 1.8公里 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 (施工内容必须含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和交安工程(交安工程内容须含有波形护栏、标志牌、标线工程内容)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 。 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能够查询到业绩信息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 2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岗项目。
3.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招标人不接受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级、连续 三 年( 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 )评为 C级信用等级 的投标人投标。
3. 6 招标人不接受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7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4.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工程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需自行 组织踏勘工程现场 保证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并对其报价清单合理性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4 年 7 月 23 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 投标文件必须进入 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 ,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根据第一信封评审进度确定,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拾贰万 元整(¥ 120000 .00元),由投标人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
( 1)采用 银行转账 方式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招标人指定接受保证金的账户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 2)采用 银行保函 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银行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交招标人(以招标人收到时间为准)。
( 3)采用 电子保函 时,按相应要求提供。
5.4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15 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5.5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5.6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 附件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 :评标办法 (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9. 联系方式
招 标人: 宁远县民政局
地 址: 宁远县 水市
联系人: 陈钢
电 话: 19974609860 (经本人同意公开 )
招标代理: 湖南明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宁远县泠江东路 88号
联 系 人: 石循江
电 话: 17700272666 (经本人同意公开,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监督 部门: 宁远县 交通运输局
电 话: 0746-732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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