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汶高速交安设施专项工程劳务合作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安与绿化工程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都汶高速交安设施专项工程劳务合作项目施工方案及招标方案公司已审批完毕,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都汶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 G4217 蓉昌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起于成都市下辖都江堰市,止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该高速划分为都映段、映汶段,其中都映段于 2009 年 5 月 12 日建成通车,映汶段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建成通车。都汶高速公路全长 73 公里采用山岭重丘高速公路设计标准,为双向全立交全封闭四车道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 80km/h,路基宽 24.5m,建设期间交通安全设施设计采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_D81-200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 2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2-2009)标准。该条高速是出入阿坝州重要通道,交通量大,重车比例较大,地质灾害频发。经过长年运营,沿线既有交通安全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破旧、建设标准不一致等情况,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维修并按照现行规范要求进行改造升级。
2.2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次招标范围为:都汶高速交安设施专项工程合同段,本次招标共计1个分段,分段号为2024-CXYH-02其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见本公告附表一《都汶高速交安设施专项工程劳务合作项目分段划分、工程规模、工期表》,其中护栏、防眩板等主材由甲方提供。工期:5个月,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或甲方通知为准。
注:本项目清单工程量根据送审版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编制,工程量为预估量。
2.3工程质量:符合招标人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4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相关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且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
2.5环保水保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要求,有效控制环境污染,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满足环保要求。
2.6缺陷责任期:以完工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保修期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单位或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协作方资源库(项目实时管控与成本预警平台简称:PCWP,网址http://pcwp.scrbg.com),同时未被列入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分包商库》及《黑名单库》。
3.1.2招标控制价在2000万元以上分段还需要投标人在公司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数量未达到限制(信用评价AA级为5个,信用评价A级为4个,信用评价B级为3个,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不设限)。
3.1.3施工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3.1.4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经济方面的亏损或违约行为。
3.1.5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人员数量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6机械设备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1.7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2)通过企查查https://www.qichacha.com/等网站查询投标单位是否有影响本项目执行的重大诉讼和经济合同纠纷,若存在相关问题,取消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
4.1若采用现金形式:信用结果为B级的协作方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3%,信用结果为A级的协作方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2.5%,信用结果为AA级的协作方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2%;
4.2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按中标价的10%开具。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3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确保银行汇票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汇票的投标无效。
6.信用奖励
6.1获得招标人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现金按中标价的2.5%缴纳,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2获得招标人A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现金按中标价的2%缴纳,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3 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评为年度AA或A信用等级且施工资质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投标人,信用评价按A级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2024年5月29日上午9:00时至 2024年6月2日下午17:00时,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报名,招标服务费银行转账回单时间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
(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报名链接提交报名申请,并将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拟参加的标段)、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招标服务费转账回执单以加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126667671@qq.com)即可。
(2)报名成功后,招标人通过电子邮箱(1126667671@qq.com)将招标文件、招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余相关招标参考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7.2招标服务费售价500.00 元/份。
转账时备注都汶高速交安设施专项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资料购买费或2024-CXYH-02分段资料购买费。招标人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
缴纳招标服务费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南郊支行
账 号:5105 0187 5136 0000 0229
7.3招标文件补遗书(若有)由投标人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rbg.com/)上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9.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上午10:30时,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80号金科双楠天都2号楼(希岸酒店)八楼803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 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rbg.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10.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3监督电话:028-85571152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安与绿化工程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都西服务区(外侧)
联 系 人:王女士(电话:18502892727)、蓝女士(电话:18200564782)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安与绿化工程分公司
2024 年05 月29日
附表一
都汶高速交安设施专项工程劳务合作工作内容、工期统计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工期(月) | 长度 | 主要工程内容 | 备注 |
1 | 都汶高速交安设施专项工程劳务合作 | 5 | 起点桩号 K34 92,止点桩号K108 679,路线全长74.6公里 | 包括新建护栏5439m、防眩网12012m、彩色防滑路面13575m2等的劳务施工。 |
附表二
都汶高速交安设施专项工程劳务合作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业绩基本要求
项目名称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业绩基本要求 | 备注 |
都汶高速交安设施专项工程劳务合作 | 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施工劳务资质。 | 5年内(2019年5月26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相同或类似的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或高速公路交安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个。 |
附表三
都汶高速交安设施专项工程劳务合作拟投入人员配置表(最低要求)
序号 | 工 种 | 工作任务 | 人数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牵头负责协作施工总体工作 | 1 | 具有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2 | 专职安全员 | 协助项目负责人管理项目安全工作 | 1 | 具有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持安全员C证 |
3 | 技术负责人 | 协作项目负责人管理技术、质量相关工作 | 1 | 具有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4 | 技术员 | 协作项目负责人管理现场施工、进度相关工作 | 1 | 具有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5 | 内业人员 | 内业资料及相关工作 | 1 | 具有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注:
1、以上人员为该标段主要管理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相关人员,其增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生产人员(如拌和站操作手、装载机及混凝土运输车驾驶员、维修、保洁等人员)根据项目部生产需求进行配置。
3、如因投标人的原因(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更换上述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环保专职员),须报请招标人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20 万元人民币、更换安全环保专职员10 万元人民币缴纳违约金。
4、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岗,有特殊情况离岗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得到批准。
附表四
都汶高速交安设施专项工程劳务合作拟投入设备配置表(最低要求)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要求 | 每增加一台自有设备加分值 | 加分上限 | 出厂日期 | ||
总数量 | 备注 | ||||||||
1 | 打桩机 | YDD350 | 台 | 2 | 1 | 1 | 2019年4月后 | 自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 | |
2 | 钻孔机 | ZK-S-5 | 台 | 2 | 1 | 1 | |||
3 | 吊车 | 12T | 台 | 2 | |||||
4 | 车载式热熔釜 | 450×2 | 台 | 2 | 0.5 | 0.5 | |||
5 | 热熔型划线机 | ATOMCL-20G | 台 | 2 | 0.5 | 0.5 | |||
6 | 底漆喷涂机 | PM-12 | 台 | 1 |
注:
1、因本项目环保要求及品质工程建设需要,若有项目业主、招标人需要增加装备的情况,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装备的增加,并投入使用。
2、进场机械设备需全部安装360视频报警系统和智能监控终端,并安装智能防撞设备。
3、本表中的总数量为承包人中标后向发包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4、所有设备购买年限均应在5年以内(发票时间2018年1月1日至今)。
5、自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投标人需保证发票真实有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发票网上查验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若为虚假发票,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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