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项目名称) 锦州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4〕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批准机关名称)以 辽交发展养护〔2023〕3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以上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锦州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锦州市境内
2.2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锦州市境内。主要涉及大养线、法盘线、京抚线、辽小线、奈北线、奈石线、通武线、新阜线、庄西线等9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主要工程量有增设交通标志32套,拆除设置不当的标志2套,增设、补划标线621平米,增设A级路侧钢护栏标准段 206延米、钢护栏端头3处,增设道口标柱20根、爆闪灯16处等。
2.3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增设交通标志,拆除设置不当的标志,增设、补划标线,增设路侧钢护栏,增设道口标柱、爆闪灯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计划工期:3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0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8月01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安排调整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沿线设施工程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9 年1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公路交通工程施工项目。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投标人拟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信誉要求:无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投标人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中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并对在系统中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需要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未录入、更新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的信息数据或已录入、更新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中但投标文件中未填报的内容,均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 年 0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05 月 29 日,每日 08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0.2万元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生成加密标书时所插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6.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合理低价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 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锦州交通微信公众号
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监 督 部 门: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宝地城B1-2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16-3880373
招 标 人: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 系 人: 裴女士
电 话: 0416-3099021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五金机电城17-17
联 系 人: 姜女士
电 话: 0416-2881806
电子邮件: LNjunyang@126.com
2024 年 0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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