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凤阳县新建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详表附后)向社会进行公告,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4年5月26日零时开始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详表如下。
序号 | 位置 | 设备类型 |
1 | 凤阳县凤翔大道与惠子路 | 电子警察 |
2 | 凤阳县文华路(府西街-前门大街) | 违停抓拍设备 |
3 | 凤阳县龙盘大道与凤殷路路口 | 违停抓拍设备 |
4 | 凤阳县府东街与文昌街路口 | 违停抓拍设备 |
5 | 凤阳县月明湖路与油坊路路口 | 卡口设备 |
6 | 凤阳县九华路凤阳科技学校北门 | 电子警察 |
7 | 凤阳县G345线574KM | 固定测速设备 |
8 | 凤阳县G345线545KM+400M处 | 固定测速设备 |
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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