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北一路至南八路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铁西区北一路至南八路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6-00055
项目名称:铁西区北一路至南八路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31,074.01
最高限价(元):2,831,074.01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名称:
铁西区北一路至南八路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程
★(2)履约期限:
工期不超过365日历日,工程累计金额不超最高限价
★(3)履约地点:
铁西区北一路至南八路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以中标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作为中标单价,根据中标单价以及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最终审计为准。
★(5)采购内容:
铁西区北一路至南八路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质量保证期:
维修维护6个月,标志牌 12个月,信号类24个月
★(7)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综合单价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8)合同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9)服务要求:
1.为了尽最大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规范通行秩序,根据区交警大队提报、我局日常巡视及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反馈,为确保区内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的完好率、保证即报即修,对区内北一路至南八路现有信号类及标志类设施进行日常维修维护,以及特殊天气及其他不确定情况下的应急抢险。
2. 供应商在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周边区域的安全,若引发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 应急抢险、日常维修维护工作必须按照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执行;对国家规范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4. 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构造及制作,必须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17)》和公路工程有关技术标准。(如该标准规范有最新版本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5.标志面板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2016)》的有关规定。(如该标准规范有最新版本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6.标志表面的反光膜的性能符合《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12)》的规定。(如该标准规范有最新版本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7.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工程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8.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自行投保施工人员的人身事故险,该保险应不属于储蓄类返本险,承包人应于合同签订起10日内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
★(10)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不超过365日历日,工程累计金额不超最高限价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企业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2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在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现场递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2. 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未按要求递交,视为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铁西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重工北街37号
联系方式:024-25879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26号4层
联系方式:024-31036778
邮箱地址:lnzdzb@126.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009000037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健、赵莹、李健松、王志鹏
电 话:024-31036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