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5510市级整治路段交安设施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中区5510市级整治路段交安设施整治提升工程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批复文号吴行审项批〔2024〕14号,项目代码2403-320506-89-01-236564,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吴中区5510市级整治路段交安设施整治提升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孙武路、木东路、环太湖大道、甪直大道、金枫路5条路,共计20.7公里交安设施整治提升,预计工程量为交通标志200套,交通标线5000平方米,交叉口信号灯3处,护栏4000米。
3.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吴中区5510市级整治路段交安设施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质量要求合格,建安费约336.93万元。
(2)计划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投标人若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表5 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指单独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或工程内容中包含不低于2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的项目,备案内容无法体现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金额的不予认可,下同);
(4)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b、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6)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配备1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必须为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b、本项目最多允许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c、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相关资料,包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d、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7楼 |
联 系 人:陆杨 |
联系电话:0512-67655839 |
招标代理: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9楼915室 |
联系人:虞小武、蒋杰 |
电话:0512-65629282 |
传真:0512-65851719 电子邮箱:14447674@qq.com |
9.其他
9.1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预约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52853032,具体事宜也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12-52308890。
9.2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投标人需根据评审要求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企业及人员类似工程业绩的备案。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9.3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9.4若本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5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本项目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8日 09时 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年05月08日10时 00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招 标 人: | 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 |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二○二四年四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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