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
防眩网、防抛网材料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防眩网、防抛网材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防眩网、防抛网材料;
1.2采购人:湖北省路桥集团华晟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交安第二合同段,起讫桩号:K29+369~K63+450,路线总长34.081Km。本合同段设两个互通,分别为柴埠溪互通,后河互通,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及突起路标、路侧及中央分隔带护栏、隔离栅、防眩设施、视线诱导设施(轮廓标、视线诱导标)声屏障等。
本次询比采购材料用于项目防眩网、防抛网施工,本项目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为80.32万元,单项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报价表,总价及单项价格均不得超过限价;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1.6 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防眩网、防抛网材料;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2.3交货期:在收到供货通知后2天内履行交货义务,根据生产需要材料采取分批次供货方式 ;
2.4交货地点: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隔离栅施工现场;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的生产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存放条件下,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的一年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所供货物的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3.1.3 财务要求:/ ;
3.1.4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签订过防眩网、防抛网材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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