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MZB2025-0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
一、招标条件
本 G307 靖边东坑至定边彭滩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6 万元,招标人为榆林市交通运输局G307 靖边至定 边段改建工程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K0+000-K85+970,长度 85.97 公里全线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监理服务工作 (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监理工期:180 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G307 靖边东坑至定边彭滩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G307靖边东坑至定边彭滩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 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申请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 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或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06 月 01 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06 月 01 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信誉情况: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 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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