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内坑品牌工业城二期区间道路(二)工程(横六路)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晋江市内坑品牌工业城二期区间道路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审[2024]113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泉南高铁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晋江市泉南高铁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内坑镇品牌工业城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1197.0617万元,本工程为新建城市道路,其中横六路西起现状景山路交叉口(K0+013.377),东至建设中的横一路交叉口(K1+085.67),道路全长1.72km,道路红线宽度为18m,主车道为双向两车道,为城市支路(不含桥梁);A路为柑市村安息堂进出道路,道路全长0.16km,道路红线宽度为9米,主车道为双向两车道,为乡村支路(不含桥梁);B路为连接横六路与泉州环城高速下穿通道的道路,道路全长0.18km,道路红线宽度为7.5米,主车道为双向两车道,为乡村支路(不含桥梁)。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给水管最大管径为DN200mm,雨水管最大管径为 DN1000mm,污水管最大管径为 DN300mm,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工程、边坡支护、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含标志、标线等)、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系晋江市内坑品牌工业城二期区间道路(二)工程(横六路)施工招标,工程总造价为1197.0617万元,本工程为新建城市道路,其中横六路西起现状景山路交叉口(K0+013.377),东至建设中的横一路交叉口(K1+085.67),道路全长1.72km,道路红线宽度为18m,主车道为双向两车道,为城市支路(不含桥梁);A路为柑市村安息堂进出道路,道路全长0.16km,道路红线宽度为9米,主车道为双向两车道,为乡村支路(不含桥梁);B路为连接横六路与泉州环城高速下穿通道的道路,道路全长0.18km,道路红线宽度为7.5米,主车道为双向两车道,为乡村支路(不含桥梁)。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给水管最大管径为DN200mm,雨水管最大管径为 DN1000mm,污水管最大管径为 DN300mm,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工程、边坡支护、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含标志、标线等)、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1197.0617万元,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给水管最大管径为DN200mm,雨水管最大管径为 DN1000mm,污水管最大管径为 DN300mm;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1197.0617万元,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给水管最大管径为DN200mm,雨水管最大管径为 DN1000mm,污水管最大管径为 DN300mm;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97061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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