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昌县孝行路(新中路-体育场路)道路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昌县孝行路(新中路-体育场路)道路扩建工程 已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赋码表项目代码2411-330624-04-01-18796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昌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2322.1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701.9330 万元,建设规模:孝行路(体育场路至新中路)段现状6m 渠道改造为6m*1.8m 箱涵,长约394.1米,同时对现状道路、交通、管线等进行相应改造;项目完成后改造段道路将变成双向五车道通行,交叉路口渠化为双向六车道,三进三出,人民医院段设置医院专用道。
2.2招标范围:原有明渠挡墙拆除,新建 6m*1.8m 箱涵;病害路面修补、现状路面完好段铣刨沥青面层后重新铺设沥青、原河道部分新做沥青路面、人行道铺设;排水管道铺设、检查井浇筑、原有盖板更换;交通标志标线等。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701.9330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20个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2 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1200万元(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最多提供1个业绩,超过一个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特征及规模的,业绩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中:若施工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主要施工任务);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
体各方须同时满足3.1、3.2内容,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3.3内容。
3.5☑a.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c.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d.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e.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f.联合体投标的,应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书和资料。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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