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纬四道东段及经五路接线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纬四道东段及经五路接线工程已由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开发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海涂围垦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舟山市海涂围垦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道路总长约1400米,宽24米,主要包括道路改造及新建、新增路灯、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新建等。其中改造道路长约980米,新建道路长约420米。
建设地点位于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和智能交通设施等。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9318764元。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文章推荐: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二合同段项目部路面分部沥青碎石竞谈采购补遗公告
汇旺路(和陈公路-世盛路)道路桥梁和钱门塘新建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