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樟桂至瀑布塘公路双车道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4379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阳朔县樟桂至瀑布塘公路双车道改造工程(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379001)已由阳朔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阳朔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阳朔县樟桂至瀑布塘公路双车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朔发改管字[2023]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朔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朔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阳朔县樟桂至瀑布塘公路双车道改造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阳朔县樟桂至瀑布塘公路双车道改造工程,起点接县道X143阳朔至白沙公路K1+065处右侧,终点位于瀑布塘村前交叉路口,道路全长9.37km(其中K0+000~K2+500路段已由阳朔镇政府实施加宽处理,本项目不再对此路段进行加宽处理,只计算路线长度,不计列工程量),实际建设长度6.871 km,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km/h,双车道,路基宽度6.5m~7.0m,路面宽度6.0m,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挖除旧路面、土方、浆砌片石挡土墙、水泥混凝土面板及钢筋、圆管涵、波形护栏、交通标志牌、路面标线等。 2.2 招标范围:阳朔县樟桂至瀑布塘公路双车道改造工程施工(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建设地点:阳朔县阳朔镇樟桂村、瀑布塘村。 2.4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 4个月或1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等条件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4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新公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 C 级以上(含 C 级)。招标人不接受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 D 级的投标人投标。 3.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 |
4.评标办法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5.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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