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中营大酒店充换电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绿捷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中营大酒店充换电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中营大酒店室外停车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计划在宁波中营大酒店室外停车场规划场址区域总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本工程充电站布置绿捷480kW充电主机1个、直流分体式充电终端(一机两充)4台;第三方360kW充电主机1个和4个充电终端的土建和电缆敷设,休息室1间。车位大小按照长5.35 米,宽 2.5米设置配置。本工程新上 2500kVA 箱变1台,电源接至 110kV 开关站。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造。投标人负责承担宁波中营大酒店充换电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全过程: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图设计须经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核并通过施工图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施工范围、设备材料及变配电设备送电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外电源引入工程、市政工程、供电系统工程(含户外箱变)变配电设备、高压开关柜进线电缆、低压出线侧线缆(含具备远程切断功能的开关/断路器)、高、低压线缆管道、电力桥架(若有)、电力井、充电设施基础、排水(排污)系统、视频监控、照明、消防器材、通信、标志标线和安全指示牌等相关附属工程及辅材(充电桩甲供)。
2.3工程招标总控制价:2005633.00元(含增值税)其中:除2500kVA箱变外的工程直接费用(含增值税,税率9%)招标控制价:1210656元、设备购置费用(设备是指:2500kVA箱变)(含增值税,税率13%)招标控制价:720000元、设计费用(含增值税,税率6%)招标控制价:74977元。
2.4质量要求
2.4.1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浙江省、宁波市有关工程建设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的要求(如不一致,按从严要求执行),且不得低于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中的质量要求。
2.4.2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浙江省、宁波市有关工程建设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的要求(如不一致,按从严要求执行),且不得低于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中的质量要求。
2.5 工期要求:本工程总工期为80日历天,(1)设计周期:10日历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至施工图审查合格之日);(2)施工工期:70日历天。
2.6 安全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或由以下①、②、③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①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是具有上述①、②、③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中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格),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组成单位(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二)拟派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开标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此项)。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派出)且无在建项目。
注: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不得互相兼任。
3.5 至投标截止之日,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施工负责人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三)其他
3.6(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3.7项目业绩要求: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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